3月新规:职校学生顶岗实习也有报酬拿
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校企双方既可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也可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还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规定,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另外,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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