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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查字典高中网为大家整理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未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要求的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元/年)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元/年)
1 林业技术 20 2200 22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30 5300
2 园林技术 30 2200 2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5300
3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20 2200 24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5300
4 城乡规划 20 5300 25 数控技术 30 5300
5 木材加工技术注3 20 2200 26 机械设计与制造 30 5300
6 园林工程技术 20 5300 2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5300
7 茶艺与茶叶营销 20 2200 28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5300
8 作物生产技术 25 2200 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 5300
9 现代农业技术 30 2200 30 通信技术 30 5300
10 休闲农业 25 2200 3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0 5300
11 园艺技术 30 2200 32 财务管理 10 4700
12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20 2200 33 市场营销 20 4700
13 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30 5300 34 电子商务 20 4700
14 畜牧兽医 40 2200 35 酒店管理 20 4700
15 宠物养护与驯导 40 2200 36 旅游管理 20 4700
16 水产养殖技术 40 2200 37 物流管理 20 4700
17 动物防疫与检疫 40 2200 38 商务日语 40 4700
18 食品加工技术 30 5300 39 文秘 25 4700
19 农业生物技术 40 5300 40 环境艺术设计 25 6800
20 食品营养与检测 50 5300 41 展示艺术设计 15 6800
21 药品生产技术 30 5300 4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5 6800

注:1、序号1-39为普通类专业,文理不限;40-42为艺术类专业。2、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可兼报。

3、木材加工技术专业为我院与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订单培养班,考生录取后,由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三年学费,毕业后进入该公司工作。

4、详细各专业介绍请访问学校招生网查看,或微信关注江苏农林。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1)学院招生网(http://zsw.jsafc.edu.cn)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5、联考考试费:

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总计45元),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

6、免文化基础测试考生报名及缴费:

符合免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条件见第五部分免试及奖励政策),可以申请免文化基础测试。

(1)申请文化基础测试(语数外联考)免考的考生必须登录网站完成报名手续,但不需要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2)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政EMS方式于2016年3月9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至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我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我院招生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3)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费用待考生来我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现场缴纳。

(二)志愿填报

1、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3、考生在网上缴费完成后将不能修改志愿。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一)考核内容

考生类型 考核内容 备注
非免试考生 普通类 文化基础测试 ①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全省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
艺术类 文化基础测试
免试考生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亦可作才艺或作品展示。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体免试考生以艺体展示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二)考核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我院采用10分制进行分数折算。A级10分,B级8分,C级6分,D级4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值为30分。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1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由各省辖市招办指定考试地点。

2、免试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4月16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考生须按学校招生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5日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体育馆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并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费用。

五、免试及奖励政策

免试考生类型 考生条件 申请材料 时间安排 备注
综合
优秀生
1、高中阶段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B或者1A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免文化考试申请表》 2、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 1、材料递交时间:2016年3月9日前 2、免试资格公示时间:2016年3月11日-3月20日 3、面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1、所有免试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 2、奖励政策: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3A及以上奖励5000元;2A奖励2000元; 3、所有免试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 4、艺体特长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艺体展示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科技
特长生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大赛,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者;获得地市级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者且排名前两名,或两次以上前三名者;获得省级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者且排名前三名,或两次以上前四名者。
艺体
特长生
1、获得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等十级;
2、具备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项目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

六、加分政策

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8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近三年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等大赛获奖考生。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2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二级机构举办的相关比赛获奖得分减半计算,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团队获奖成员加分算法如下:团队第一名得满分,从第二名起,按团队成员排名顺序依次按10%递减。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2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6、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必须在2016年3月27日前通过EMS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并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一)成绩计算

普通类非免试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非免试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免试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

1、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类录取的原则。

2、普通类考生在录取前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在录取前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且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普通类同分考生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进行排序,联测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成绩排序;艺术类同分考生以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排序,省艺术考试统考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数外联测成绩排序。

3、免文化基础测试考生同一专业录取人数分别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数的1/3。如果填报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3,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如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又同分的,按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考试等级高低排序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18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订单班录取:根据报名情况,遵循上述原则,单独录取。未被订单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专业录取。

(三)录取阶段

1、第一阶段。按照录取原则,预录取考生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考生需进入预录取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2、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录取中考生放弃预录资格所产生的剩余计划进行补录。

3、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上公布。

4、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15日-1月20日 考生网上报名、网银付联考费用
3月9日前 免文化基础测试考生将相关申请表、证书原件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3月11日-3月20日 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公示免文化基础测试考生名单
3月21日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3月27日前 考生将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3月30日-4月5日 在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对照顾政策加分考生进行公示
4月10日 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公布语数外联合测试成绩
4月15日 免试考生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4月16日 免试考生参加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试
4月20日 在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4月22-23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4月24日 对第一阶段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所产生的剩余计划进行补录并公布补录结果
4月26日 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月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与违规处理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考生应诚信参考。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严肃处理。

本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邮政编码:212400

咨询电话:400-105-6166 0511-87290888

传 真:0511-87290202

联系人:曹老师 郭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jsaf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jsafc.edu.cn

QQ咨询群:16882562、59245956、67200809、67201006

官方微博:http://t.qq.com/jsafc-admin

微信号:jsafc-admin 微信名:江苏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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