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文件要求,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者均可报名: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
3.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