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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职业大学春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根据《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历史沿革: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改建为天津职业大学,是天津市最早举办高职教育和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规模:占地面积1064亩,在校生近13000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拥有机械工程、化工、印刷等综合实训基地10个,与社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8个,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室15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生均逾1.96万元;图书馆藏书92.87万余册,中外文纸质及电子期刊875余种;客户端使用中外文数据库81个,电子资源总量约8587GB。下设10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53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医药卫生、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等15个专业大类。

师资力量:目前有专任教师534人,其中高级职称及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为43%和82%,中级以上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87%;国家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2个,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技能大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6人,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2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市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名师6人、天津市技术能手11人、天津市劳动模范4人、五一劳动奖章20人,天津市黄炎培杰出教师2人,天津市德业双馨教师1人。

人才培养:学校抓住2006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围绕市场办学。如教学中实施专业课程教学做一体,开展订单教育等。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库3项,均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广大学子在全国和天津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和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国家级竞赛获奖54项,其中一等奖15项;省部级竞赛获奖490项,其中一等奖101项。先后有100多名获奖同学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就业优势:多年来,学校就业工作屡获教育部、天津市表彰。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北京铁路局、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大众集团、中石油、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等。就业率在97%以上,始终保持在天津高校前列。

高职升本:我校学生在毕业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考取人数始终保持全市前列,2016年考取255人,占报考人数的65%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职业大学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tjtc.edu.cn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均为6人/间,详见《2017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根据行业需求和就业因素,我校今年于提前批次招收空中乘务专业,需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及体检合格者即可填报我校提前批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否则,不可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未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须知》(附件)。

第十二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等第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若文史类考生报考了只招理工类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职业大学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邮箱:zx60586049@163.com

Q Q:1918-588-588 1919-588-588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公交733、812、813路终点站,具体来校路线请登录校招生网了解)邮编:300410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22-60585055

附件:

天津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民航空中乘务,地面服务,安全检查,客、货运输等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气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个性化服务理念和较高服务素养,具有较强的中英文沟通能力和基本的日语、韩语交流能力,掌握相关的民航法律法规、运输流程、服务理念和空中、地面服务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全国各机场和客货代理公司及相关高端交通服务领域从事空中乘务服务,民航地勤服务,通用服务,值机服务,安检服务,联检服务,引导服务,特殊旅客运输,民航运输结算,航空运输代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

(1)参加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需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及体检。专业测试及体检合格者可填报我校提前批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否则,不可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

2、空中乘务专业属于我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3、具体要求: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1)年龄:年龄须在1996年至2000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因部分航空用人企业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2)身高:女生在163-174CM 之间,男生在173-184CM 之间。

(3)体重:女生为[ 身高(cm)-110(cm)] (kg) (1±10%), 男生为[ 身高(cm)-105 (cm)] (kg)(1±10%)。

(4)听力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口吃,中英文发音标准。

(5)矫正视力《E 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6)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纹身等形体特征。

四、专业测试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3月26日

2、报名方式:

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tjtc.edu.cn/,查看《天津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指南》,进行网上报名。

五、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

2、考试地点:天津职业大学

3、需携带物品:春季考试考生证,专业测试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白色背景)

4、专业测试内容:包括面试和体检

(1)面试仪容及着装要求:

① 面试期间不得着浓妆,不允许配带假睫毛、美瞳、隐形眼镜等装饰品,不允许穿着连裤袜、长筒袜(与要求不符将不能进入考场);

② 男生着浅色衬衣、深色长裤、黑皮鞋,女生着裙装(裙子在膝盖上下3CM),深色皮鞋。

③ 男女生头发应不遮盖耳朵,女生盘头,露出额头。

(2)面试、体检具体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包括形体五官、气质风度、动作反应、英语、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体检包括外科、眼科、内科、心电图、肝功五项、胸透检查等。

考生面试合格得到通知后,于面试后一天到我校指定的天津市三甲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民航体检标准执行。

5、查询结果: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拨打60586049查询专业测试结果,凡通过面试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志愿填报及录取资格。

六、录取原则

在考生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绩点换算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专业测试收费标准

专业测试收费标准:航空体检费(面试合格后,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2-60586049;60585863(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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