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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简章,查字典高中网将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号)文件精神,经陕西省物价局2015年8月28日审核,我院从2015级新生起,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文史类:13000元/年,其中英语、会计学15000元/年;

理工类:15000元/年,其中市场营销13000元/年,护理学16000元/年;

艺术类:18000元/年;

根据《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5年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号)文件精神,住宿收费标准为900或1200元/学年。

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

电话: 029-83113022 83113080

QQ:800177077

微信公众号:ydcxzb

网 址:http://www.xacxxy.com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下进行,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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