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邮编:232007)
五、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在淮南市中心国庆西路199号,区位优势显著,生态环境怡人,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占地面积1400余亩(含新校区规划用地),校舍建筑面积26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置六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二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创业学院)、四个教学部(基础部、思政部、外语部、体育部),开设14个专业群49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
学校是安徽办学历史较长、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在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荣膺两项“优秀”。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六、招生计划
以我院现有教育教学条件为基础,本着为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原则,以就业为导向,选择相应专业编制招生计划如下表(实际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七、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2.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
(三)报名方式: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网上报名,同时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
(四)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八、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是已填报我院志愿,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者。
九、测试办法
(一)测试时间。
1.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6年4月3日上午9:00-11:00 ;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4月3日上午9:00开始,分专业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长约为30分钟。
(二)测试地点: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
(三)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2日17:00前到我院招生办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我院免收职业技能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费。
(五)实施办法与成绩计算规则。
1.实施办法。
(1)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检测考生日常知识和能力的有效积累,发掘学生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潜质。所有未取得免试资格的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面向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实操形式进行,主要考核中职学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所具备的专业基础技能。所有未取得免试资格的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成绩计算规则。
上述两类职业测试满分都是100分,相应参考大纲已公布在我院网站,请自行下载浏览。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十、录取方式
(一)免职业测试录取。
1.免试条件如下:
(1)校长实名推荐。
我院遴选部分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由相应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已填报我院志愿且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优秀考生。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我院负责审核。
(2)本人申请免试。
已报考我院志愿、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
① 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② 获得本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③ 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申请免职业测试考生填报材料及寄(送)时间。
(1)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
①《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免试申请表》(考生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点击下载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上述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本人申请免试的考生。
①《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考生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点击下载申请表);②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上述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寄(送)时间、地点。
请于3月29日前寄(送)达我院(如邮寄,请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32007,收件人: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6808022。
以上申请免职业测试考生由我院审核通过的,于3月30日至4月1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后直接预录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我院职业测试。
(二)测试录取。
1.录取对象。
职业测试录取的对象是已报考我院志愿、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同时未参加免职业测试的考生。此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相应职业测试,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职业测试的具体事宜见“九、测试办法”。
2.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我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提前预录取免职业测试考生。
(3)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分类录取。同类中总分相同者,按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优先录取。
(4)分类招生考试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在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若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和面向中职计划有一类生源不足时,我院自主在两类间调剂使用;同类计划中如遇某专业计划生源不足,我院自主调剂至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5)4月9日前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一周,无异议,于4月25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4月28日-29日,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均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确认,且每位考生只能在预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上网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完成正式录取手续后,我院网站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十一、时间安排
(一)3月1日-4日,考生到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填报我院志愿。
(二)3月20日(9:00-11:3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三)3月25日前,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线。
(四)3月29日前,申请免职业测试考生向我院寄(送)规定的材料。
(五)3月30日,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符合条件的免职业测试预录取考生名单,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有疑义的考生。
(六)4月2日17:00前,参加职业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免交职业测试费)。
(七)4月3日上午9:00-11:00,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八)4月9日前,我院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
(九)4月25日前,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预录取名单。
(十)4月28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确认。
(十一)5月5日,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地址。
十二、招生监督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4-6806219。
考生在分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一)在分类考试招生中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统招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院已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奖、助学金。
(四)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
(五)分类考试招生的各专业都与相关合作企业签订了“订单式”校企合作协议,学生毕业后可去相应的订单企业工作,也可选择参加淮南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就业或由学院另外推荐到其他单位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办公室。
(二)咨询电话:0554-6808022、6808829、6806915、18955448829(非工作时间)。
(三)学校网址:www.ahgmedu.cn、招生网网址:www.ahgmedu.cn/zs。
(四)温馨提示:我院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院招生专网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专网,并保持报名时预留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