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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公布,查字典高中网为大家整理了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文件精神,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在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采取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招生专业为25个,招生计划为1360名。

单独考试招生作为高职分类考试的一种形式,已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由招生院校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招办审核录取备案。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录取数据由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被录取并报到注册者,不再参加高考;录取未报到者,可继续参加高考。按照陕招办〔2015〕29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考试的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二、选拔方式

1.普高生、三校生: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组织的文化素质笔试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免试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进行相关专业学习。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
1油田化学应用技术文理兼招80
2油气地质勘探技术理科50
3油气开采技术文理兼招80
4油气储运技术文理兼招40
5石油化工技术文理兼招100
6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理科30
7应用化工技术文理兼招40
8煤化工技术理科30
9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80
10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文理兼招40
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兼招100
12建筑工程技术文理兼招40
13工程造价文理兼招80
14会计文理兼招80
15航海技术文理兼招40
16轮机工程技术文理兼招40
17旅游管理文理兼招30
18酒店管理文理兼招30
19畜牧兽医文理兼招30
20动物防疫与检疫理科20
21园艺技术理科30
22护理文理兼招100
23学前教育文理兼招100
2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文理兼招30
25汽车营销与服务文理兼招40
合计1360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依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文件精神,我院2016年学费标准为财会、旅游类专业48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5500元/年·生。

2.住宿费:最低标准650元/学年。

五、报名方式

1.凡参加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网址:www.sneac.edu.cn)窗口,按提示申请报考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2016年3月6日至3月18日,凡是申请报考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首先进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apt.cn),再进入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缴纳考试费、确认报考手续。在此期间考生也可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确认报名。

六、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 19日。

2.考试方式:考试为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笔试在一份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合计300分;考试时间8:30—11:30,时长18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于3月19日下午,由我院组织实施完成,满分200分;测试时间为14:30-16:30。

3.考试地点: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进行。考生必须携带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普高生文化素质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5.三校生的文化素质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七、录取办法

1.按照考试汇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凡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省招办的审批备案程序,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16年4月18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优录政策

1.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可以按政策加分。

2. 免试原则,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入学政策。

九、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3月1日8:00
-3月5日17:00
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3月6日-
3月18日
凡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首先进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apt.cn),再进入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缴纳考试费、确认报考手续。在此期间考生也可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确认报名。
3月19日考生考试
4月5日之前预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审批。
4月18日之前已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带第二代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确认报到。
4月20日之前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十、相关说明

1.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享受奖助贷学金及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各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单独考试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4月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若被正式录取并已报到,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未报到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尽事宜请与我院招生办联系、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莫家湾 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0911-8262812 0911-8262811

传 真:0911-8262811

学院网址:www.yapt.cn 邮箱:zhshjyc2009@163.com

乘车路线:可乘坐16路、13路、8路、教育专线公交车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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