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
国标代码:12714,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西安翻译学院是陕西省成立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该院于1987年建校,2000年获得专科学历颁发资格,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立为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西安翻译学院下设12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1个中心,开设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24个,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和教育八大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为2177.478亩,拥有在校生22764人,教职工1654人,其中专任教师106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61人。
西安翻译学院由当代杰出教育家、民办教育事业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1987年创建,办学30多年来,以其独创的“外语+专业+现代技能”或“专业+外语+现代技能”的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毕业生。毕业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用人单位评价给予“下得去、留得住、懂外语、守纪律”的良好评价。该院近30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90%以上。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学工部、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纪检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教务处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及面试,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400 895 1999 029-85896666
纪检电话: 029-8589250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1、 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 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3、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同时必须参加各县(区)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9年 3月 15日前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通高中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
第十四条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9年3月15日、16日;第二阶段考试时间:3月22日、23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通高中生文化基础测试时间(以下两个时间段考生任选一场):
3月16日14:00-16:00 3月23日14:00-16:00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一、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
项 目 | 基 本 内 容 | 测试方式 |
自我介绍 | 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 | 面试 |
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 | ||
综合素养测评 | 从考生专业倾向、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个性特征、仪表举止等方面测评考核。 | 面试 |
专业综合测评 | 按照专业大类笔试 | 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