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职扩招第一次报名6月15日至6月30日进行
6月1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32号),根据相关安排,2019年上海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分为两次招生,第一次时间为6月报名8月考试,第二次时间为9月报名10月考试。14所招生院校的28个特色专业参与本次招生。
现公布的是第一次的事宜安排,第二次考试报考条件届时按实际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第一次报名的具体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每天9:00-16:0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
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仅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依据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向招生院校申请免试。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保送录取。
第一次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8月1日。考试组织由各招生院校联合自主命题、自主考试。具体考试方式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具体保送及免试条件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保送及免试资格由各校审核后确定。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保送批、免试批与普通批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全部结束,保送批、免试批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公布,普通批录取名单将于 8月7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各扩招院校官网查看录取名单。第一次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次考试招生。
拟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请注意,一定要通过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各高等院校等官方渠道了解相关信息;要根据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教育考试院等相关单位的要求确定自身的身份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的考生,请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跟进相关考试招生工作进展。
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平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根据自己兴趣和意愿填报志愿,并按规定参加院校自主测试。严禁携带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入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10月将组织高职扩招专项第二次考试招生,相关实施办法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