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者 有异议可陈述申辩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内蒙古20名考生在参加2013年12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有违规行为。
据了解,违规考生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和地理等。违规事实主要包括开考前抢先答题,手机未放到指定位置,在试场内翻看期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以及故意销毁考试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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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内蒙古20名考生在参加2013年12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有违规行为。
据了解,违规考生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和地理等。违规事实主要包括开考前抢先答题,手机未放到指定位置,在试场内翻看期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以及故意销毁考试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