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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7万平方米(约合128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师比17;专任教师63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446.9元;图书66.1万册,生均图书58.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不超过1%的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的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方式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1)本科录取(共1个):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8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30101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30102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30104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30105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30201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30204H)、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60303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70204H)。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2016年招生科类

020106T能源经济四年经济学经济学理科

020303保险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文科

030101K法学四年法学法学文科

030302社会工作四年法学法学文科

050262商务英语四年文学文学文科

070302应用化学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503T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604T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703通信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801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2软件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3网络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6数字媒体技术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2201核工程与核技术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2303农业电气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120103工程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204财务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209物业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601物流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701工业工程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2、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2016年招生科类

530101H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102H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104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105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2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204H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60303H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670204H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三年文科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学费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020106T能源经济4200

2020303保险学4000

3030101K法学4000

4030302社会工作4000

5050262商务英语4800

6070302应用化学4200

7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200

8080204机械电子工程4200

9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4200

10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待定

11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4200

12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4200

13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4200

14080503T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200

15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500

16080604T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4800

17080701电子信息工程4500

18080703通信工程4500

19080801自动化4500

2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00

21080902软件工程4800

22080903网络工程4800

23080905物联网工程4800

24080906数字媒体技术4800

25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200

26082201核工程与核技术4200

27082303农业电气化4200

28120103工程管理4200

29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4200

30120204财务管理4000

31120209物业管理4200

32120601物流管理4000

33120701工业工程4200

(2)专科专业学费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530101H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22000

2530102H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22000

3530104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中加合作办学)22000

4530105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22000

55302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22000

6530204H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22000

7560303H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22000

8670204H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15000

(3)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学校综合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红河国际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工程学院红河国际学院(以下简称红河国际学院)隶属于沈阳工程学院,由沈阳工程学院与加拿大红河学院联合创办。该机构是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历教育,纳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本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设的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旅游英语8个专业,办学规模1100人。

红河国际学院的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成功完成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后,英语达到要求,有出国意向,并满足加拿大签证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进入加拿大红河学院相关专业最后一年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由沈阳工程学院提供合作办学课程。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的毕业文凭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专升本的考生,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公共课与专业综合课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理科以计算机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3)中职升本的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分别按专业综合课、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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