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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陕西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已经公布,小编准备了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具体请看以下内容。

考生违反会考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

⑴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抢答);

⑵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拖答);

⑶在考场内随意讲话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⑷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

⑸用红笔或铅笔答题(绘图、涂答题卡可用铅笔)。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绩,且建议所在学校给予记过以上的校纪处分。

⑴同一科有第一条的犯规行为二款(含二款)以上;

⑵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⑶抄袭他人答案的;

⑷有意为他人抄袭答案提供条件的;

⑸夹带书本、资料、纸条等以及类似行为的;

⑹携带考试规定必需的文具用品以外的物品,如计算器、通讯设备等进入考场的;

⑺互相核对试卷答案的;

⑻传接纸条或答案的;

⑼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⑽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的;

⑾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次会考资格,并建议所在学校给予记大过以上的校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会考考籍。

⑴有二项(含二项)以上第二条舞弊行为的;

⑵考试期间有意撕毁或带走试卷、答题卡的;

⑶扰乱报名站(点)、考场、评卷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⑷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⑸威胁其他考生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⑹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⑺考生由他人代考的;

⑻代他人考试的在校高中学生;

⑼参与共同舞弊或集体舞弊的。

高中是人生中的关键阶段,大家一定要好好把握高中,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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