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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改革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生源科类人数学费备注
(元/年)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文科类355300 
2旅游管理304700 
3会计354700 
4物流管理354700 
5连锁经营管理304700 
6通信技术105300 
7电气自动化技术155300 
8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55300 
9软件技术105300 
10铁道机车155300原铁道机车车辆
11动车组检修技术305300原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
12铁道车辆155300 
13铁道工程技术305300 
1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南京地铁订单班)355300 
15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南京地铁订单班)155300原铁道通信信号
1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南京地铁订单班)155300原城轨交通车辆
17铁道供电技术(南京地铁订单班)155300原电气化铁道技术
18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理科类 理科类155300 
19旅游管理104700 
20会计154700 
21物流管理154700 
22连锁经营管理104700 
23通信技术305300 
24电气自动化技术355300 
2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55300 
26软件技术305300 
27铁道机车355300原铁道机车车辆
28动车组检修技术705300原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
29铁道车辆355300 
30铁道工程技术705300 
3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南京地铁订单班)155300 
32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南京地铁订单班)355300原铁道通信信号
3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南京地铁订单班)355300原城轨交通车辆
34铁道供电技术(南京地铁订单班)355300原电气化铁道技术
35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406800 
合计950

注:

1.南京地铁订单班:即考生经面试录取在南京地铁订单班,通过三年学习,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考核验收合格后,将与南京地铁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要求: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之外,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轨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等专业适宜男生填报。

2.报考其他专业的要求: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2)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等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3)因轨道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轨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报考,为避免影响就业,请慎重填报,而且男生建议身高170CM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院网站(http://www.njrts.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相关费用:(1)文化联考费用为45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文化测试报名考试费用,每门15元。(2)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人,体艺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人。相关费用由我院现场收取。

4.志愿填报:考生在同一科类内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南京地铁订单班的考生必须填报《2016年“南京地铁”订单班选拔生报名表》,“南京地铁订单班”录取以该报名表所填专业志愿为准。

5.特殊类型考生的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特殊类型报名条件报名材料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南京地铁订单班选拔生符合南京地铁订单班报考要求填报《2016年“南京地铁”订单班选拔生报名表》2016年1月27日前
体育特长生具有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证书或等同于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省级比赛前八名、地级市比赛前三名)(1)填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2)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艺术特长生具有招生项目国家认定艺术考级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七级证书或获得县(区)级一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1)填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2)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成绩通知单》、艺术比赛获奖证书、艺术考级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上考生报名还需符合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要求。

四、考试考核

1.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综合素质。

(3)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考核分值:

(1)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换算分值为: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满分为200分。

3.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认定方法:

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其中A加5分,B加3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倍(同分考生均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具体名单于4月14日登陆学院招生网查看。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在2016年3月21日分地市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2016年4月16至17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具体要求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3)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安排:2016年4月14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南京地铁订单班、体艺特长生除外):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文化联测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加分。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若还有同分者,则按照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跨科类录取。

(2)南京地铁订单班选拔录取:我院对报名参加南京地铁订单班选拔的考生,提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一并录取。录取后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凡未被南京地铁订单班选拔上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考生的录取。

(3)体育、艺术特长生,对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特长生不超过3人,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其他照顾加分办法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16年1月20日前发送到招生工作处邮箱ntyzsc@njrts.edu.cn。证明材料原件在参加学院面试时交招生工作处复核。加分名单,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执行。

(5)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研究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详细要求见附件一)

七、 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详细要求见附件二)

八、日程安排

根据省下达的单招工作日程和我院实际情况安排,如有变化,我院将通过招生网发布通知。

时间内容
2016年1月10至15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2016年1月15至20日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
2016年1月20日前各类照顾加分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确认。
2016年1月27日前报考南京地铁订单班、体艺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考相关材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并确认。
2016年3月21日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2016年4月14日前在我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安排。
2016年4月14日体育、艺术特长生来校参加加试。
2016年4月16至17日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016年4月22日前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016年4月3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2016年6月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做好综合素质测试和特长生加试,提供单独招生工作各项保障,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十、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一经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院将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弃的申请。

3.考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院招生网站是获得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径,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简章》执行。请家长、考生们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邮政编码:210031

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25)68204931 68533118

传真:(025)68204931

电子信箱:ntyzsc@njrts.edu.cn

网址:www.njrts.edu.cn

申诉电话:(025)685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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