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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考试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云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已经公布,查字典高中网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云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重庆市政府共建,为重庆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专业42个,招生计划150人。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
690101社会工作150名
690104社区管理与服务
690203劳动与社会保障
690102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690305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690201民政管理
690303婚庆服务与管理
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3计算机信息管理
610205软件技术
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10103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方向)
610301通信技术(4G移动互联方向)
560304智能控制技术(汽车电子设备维护方向)
54040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家居设计与维护方向)
630903物流管理
630701市场营销
630501国际贸易实务
630604连锁经营管理
630506报关与国际货运
670301文秘
650108服装与服饰设计
650402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650122人物形象设计
540703物业管理
510202园林技术
5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520904安全技术与管理
690205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
630302会计
630301财务管理
630208农村金融
690302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管理方向)
620501康复治疗技术
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
640101旅游管理
640301会展策划与管理
600405空中乘务
640105酒店管理
670202商务英语
630602商务管理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cqcmc.cn)。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通过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未参加高考统一报名而希望参加高职(专科)单招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 201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注:经民政部批准,学校2017年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 年 12 月 25 日 8 时至 12 月 31 日 18 时,31 日 18 时关闭报名系统。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 (www.ynzs.cn 或 www.ynzk.cn),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网上报名,并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8 时前到当地招办进行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在系统中选择专业任选项,并在领取准考证时确定填报的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3.考试缴费:13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由考点收取)。

4.领取准考证:2017年3月11日14:30~17: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云南省民政厅(昆明市白云路538号)领取准考证。

第十四条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各150分。主要测试中学阶段文化基础知识(文、理科及中职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
2017年3月12日9:00~11:30文化考试
14:00~17:30综合测试

(三)考试地点

云南省民政厅(昆明市白云路538号),详见准考证。

第十五条 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2017年3月20日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单招专栏查看考试成绩。

(2)2017年3月27日,我校根据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按单招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形成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3)2017年3月31日前,我校拟录取名单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4)2017年4月5日8时~7日18时,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招办进行签字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签字确认。未参加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5)2017年4月10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于2017年7月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2017年4月15日前,考生必须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核实预录取情况。已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中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三校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云南省统一考试录取;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中的考生,不能参加单招录取,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云南省统一考试。

(7)参加单招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8)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校或转专业。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7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七条 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魏老师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生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二)云南省民政厅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31351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附件: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一、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提高孤儿受教育水平,促进孤儿就业、参与社会管理、融入主流社会,2017年,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继续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实施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以下简称助学工程)。

助学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大龄孤儿,通过单独招生(或普通高考统一招生),解决经费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孤儿就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三年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书本费等,由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经费承担。日常零用钱由原所在福利机构解决。

二、助学工程招生方式

(一)单独招生

主要为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甘肃、宁夏、广东、广西、福建、海南、重庆地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7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统一招生(普通高考)

主要为全国31个省(市、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7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批次的我院提档线即可录取。

三、申请方式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下载并填写《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到所在省民政厅(局)盖章后寄送到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联系地址详见《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同时联系我校招生处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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