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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高考招生规定:三类人可获得高考加分

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广东高考招生规定出台,2016年有三类人群可获得高考加分,分别是: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等。

2016年广东高考将第二批本科A类和B类院校合并为第二批本科,因此整体录取批次变为了5批: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A类、第三批专科B类。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志愿数均设置为第一志愿组7个、第二志愿组4个。

在投档模式上,普通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其他批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在录取安排上,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批次与本批 次(本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同批次进行。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 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

通知强调,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加分资格审查。2016年广东省可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包括: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 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等, 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整体录取工作预计将于7月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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